回首頁
最新消息
申請資格與流程
製造業
特定製程
製造業承接轉換
家庭類
家庭看護工
家庭幫傭
外國人聘顧幫傭
白領人士
養護機構
海外訓練
製造業
女傭
雇主注意事項
各國民情風俗
緊急事件處理
申請表格下載
聯絡邦尼
現在位置:HOME>雇主應注意事項
外籍看護工隨被看護者遷徒地址,應向警察機關辦理異動登記
聘僱之外籍勞工行踨不明時,必須通報主管機關
不可強制保管外籍勞工的護照及居留證
不得僱用行蹤不明的外籍勞工
不可指派外籍勞工從事許可以外的工作
不可將外籍勞工借給他人使用
不可任意變更外籍勞工的工作地點
定期安排所聘僱外籍勞工健康檢查
辦理薪資所得稅申報
聘僱外籍勞工需按期繳納就業安定費
目前在第 1頁 , 共13筆資料
1
2
下一頁
最後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