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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聘僱外籍勞工應辦理菸害防制、動保法等職前講習及公告申訴保護機制

 

 為強化外籍勞工在臺生活相關法令須知及人身安全保護機制,勞動部修正「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裁量基準」,規範雇主聘僱外籍勞工應辦理衛生健康、菸害防制、動保法等法令講習,及公告110113人身保護專線,並自103330日起實施

勞動部表示,此次修正「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裁量基準」之重點,在於雇主聘僱外籍勞工從事工作前,應辦理外國人職前講習,如提供入境健康檢查、傳染病等衛生健康須知、公共場所禁菸規範、不得惡意虐待動物及宰殺犬、貓等動物保護法之講習。在申訴保護機制方面,雇主應公告警政署110全國報案專線(含性侵害及人身傷害)113婦幼保護專線(含性侵害、性騷擾防治諮詢)等資訊,讓申訴保護機制更加落實於外國人的生活之中。另外為使外籍勞工對臺灣能有初步的認識,亦應向外籍勞工介紹我國風俗節慶及注意事項,讓外國人能早日適應在臺生活。

103330日起,雇主聘僱外籍勞工應檢附新修正之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送當地主管機關,若未依計畫書實施,經地方主管機關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將依違反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處以罰鍰,及廢止雇主招募及聘僱許可。

勞動部再次呼籲雇主,確實依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內容照顧外籍勞工,讓這些外國朋友可以在臺灣安心、快樂的工作,締造良好和諧的生活環境。有關「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裁量基準」及職前講習資料參考網站,可上勞動力發展署網站(www.wda.gov.tw)查詢及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