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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外籍看護工外展看護服務試辦計畫,並自即日生效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3月13日 
發文字號:勞職管字第1020500437號 
附件:外籍看護工外展服務試辦計畫 

訂定「外籍看護工外展看護服務試辦計畫」,並自即日生效。 
附「外籍看護工外展看護服務試辦計畫」 

主任委員 潘 世 偉 


  聯絡人姓名: 顏瑋志 
  聯絡人電話: 85902300 

外籍看護工外展服務試辦計畫(doc)  外籍看護工外展服務試辦計畫(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