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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力發展署呼籲 僱用外國人前應先查驗證件以免觸法

 

   關於今(12)日媒體報導內政部移民署苗栗縣專勤隊於苗栗縣苗栗市查獲一家人力仲介公司非法媒介行蹤不明外勞至工地非法工作事件,勞動力發展署表示,將持續與苗栗縣政府連繫,嚴處非法媒介的人力仲介公司及非法聘僱行蹤不明外勞的雇主;並呼籲民眾應循合法管道聘僱外勞,勿輕信非法仲介僱用非法外勞,以免違法而受罰。 
  勞動力發展署進步說明,為提升查緝行蹤不明外勞成效,維持查緝能量,勞動部前已協調內政部建立常態性查緝機制。移民署自101年7月起迄今,結合內政部警政署等各單位進行聯合查處行蹤不明外勞行動計畫,透過跨部會通力合作,加強查緝行蹤不明外勞及非法僱用(或媒介)行蹤不明的外勞。此次即是移民署苗栗縣專勤隊執行祥安專案而查獲,因雇主申請聘僱外勞須符合資格條件,為嚴查不法,若雇主未經許可非法僱用外勞,將依就業服務法處新臺幣(以下同)15萬到75萬元罰鍰,5年內再違反者,將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20萬元以下罰金。至於仲介業者媒介外勞非法工作,將處以10萬到50萬元罰鍰,並得處1年以下停業處分,及廢止其設立許可。 
  此外,勞動力發展署並提供民眾檢舉非法雇主、仲介及外勞的獎勵金,民眾可利用免付費專線(0800-000978 0800-000978 FREE)檢舉,依非法雇主、非法媒介及行蹤不明外勞查獲人數,每案最高核發5萬元,未來將研議提高檢舉獎金,以遏止不法情事。另為進一步嚴懲非法容留外國人從事工作、或非法聘僱外國人等行為,勞動力發展署規劃修正就業服務法,提高非法行為的罰鍰金額,修正草案已送立法院審議中。 
  勞動力發展署呼籲,行蹤不明外勞為維持在臺生活所需及賺取更多的薪資報酬,最常見的非法打工場所為工地、小吃店等地,因該類工作環境較炎熱或骯髒,工作的特性則較為辛苦或需體力的工作,所以許多雇主見有人前來應徵,常容易忘記應該查驗應徵者的基本資料及相關證件,因而發生僱用非法外籍人士從事工作而遭罰鍰的案件,甚至後續尚有刑事責任的處罰規定。為遏止外勞行蹤不明,民眾應避免僥倖心理,拒絕成為非法雇主,以阻絕非法媒介及非法僱用源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