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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寬外勞留台年限 立委擬增訂「留才條款」

 

 外勞留台年限可望獲解套!立法院下會期總質詢後,預先優先處理的《就業服務法》條文修正草案,包刮放寬在台外勞工作年限、外勞滿三年不需出境一日等條文。提案立委楊玉欣指出,外勞面臨留台工作年限的問題,過去每3年就要因年限到期修法,盼將工作年限改為12年,加上「留才條款」,讓表現優異、經驗豐富的外勞持續聘用,徹底解決外勞工作年限的問題。 
  
楊玉欣也強調,相關條文目前已送出委員會,正在朝野協商中,而外勞的留才機制標準、細則,會再與勞動部討論。楊玉欣也說,因《勞工保險條例》規定,勞保年資滿15年的勞工,就能領勞保月退金,未來若修法後,有年資超過15年以上的外勞,如何發放退休金及相關辦法,也會再與勞動部研議。 
  
勞動部則表示,現在面臨12年期限的外勞約有800多人,其中家庭看護則有600多人,修法後對整體就業市場影響不大,但外勞滿三年不需出境一日的修法,則因社會各界意見分歧,傾向不修訂。勞動部並認為,期盼未來修法通過版本是15年加上留才條款,讓現在面臨12年留台時限的外勞,能立即獲得解套。


資料來源: 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