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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傭遭軟禁只靠泡麵過活? 南市勞工局:未發現受虐

 

 台南市5名外傭透過即時通訊向桃園縣群眾服務協會投訴,表示她們在待轉雇主期間遭人力仲介公司軟禁,每天只給一碗泡麵,協會獲報,今日中午報警及勞工局處理。警方發現外傭確實遭居留在地下室,一旁有便當紙盒,初步研判是外傭與仲介公司意見不合,僅有《妨害自由》嫌疑,並無虐待,全案依法偵辦。 
警方獲報後調查,4名印尼籍女傭、1名越南籍女傭在南區某人力仲介公司媒介首次來台工作,仲介公司疑似是擔心外傭逃跑,所以在待轉雇主期間,將5人居留在大林路一棟大樓的地下室中。外傭透過手機通訊軟體向在台的其他友人求救,指稱仲介公司拘禁她們約一個月,每天只給他們一碗泡麵,晚上還把地下室通往一樓的樓梯間上鎖,不讓她們外出,讓她們非常恐懼。 
外傭友人得知後,請桃園縣群眾服務協會南下「救人」,該會打電話報警並直衝仲介公司,但協會人員想進入瞭解卻遭林姓業者拒絕,雙方爆發口角。協會人員認為,業者在場恐會影響外傭意願,要求同行印尼通譯入屋瞭解,卻也遭警方及勞工局拒絕。協會擔心遭「吃案」,透過各種管道投訴,最後分局長等官員都到場,折騰約3小時才將外勞帶到派出所,由勞工局代為安置。 
林姓業者拿出便當收據,指出每天都有叫便當給外傭吃,不滿外傭對外指出每天只有一碗泡麵過活,將提告妨害名譽告訴。 
勞工局則指出,現場並無發現虐待外傭情事,也發現便當空殼及業者拿出的便當收據,但業者坦承夜間將外傭鎖在地下室房間,此舉涉及《妨害自由》刑責,將由警方釐清。 

資料來源: 自由時報105.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