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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聘家事外勞 僱主須先上1小時講習

 

 去年9月《就業服務法》修法三讀通過,新增規定新聘家庭看護工和幫傭者,需在聘僱前接受講習。勞動部今天預告實施辦法草案,明定講習時數為1小時、課程內容為法令和外勞權益等,可採現場或網路講習,預計7月上路。 
勞動部指出,依照新修訂的《就業服務法》,僅有第一次聘僱外籍看護工或幫傭的僱主需要參加講習,已聘僱者不受影響,講習將由政府自辦或委託非營利機構辦理,要參加講習者以實際聘僱的僱主為主,但若僱主無法參加,也可由共同居住的配偶或親屬參加。(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 105.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