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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照顧假 企業嘆增成本:恐得引進外勞因應

 

 針對勞動部提出,颱風停止上課,家長可請家庭照顧的規劃,有企業主表示,法令可能綁死企業生存,未來將更難調整人力安排,無形中增加管理成本,競爭力降低是必然發生的事情,但對於員工來說則是一大福音。 
從事貿易的黃姓企業主說,公司有30多人,中高階的女性主管就占一半人口,且年紀都很輕,加上公司常需要出國開會參展,以後家庭照顧假施行下去,女性勞工可能就無法應付工作,勢必會造成公司成本上升,久而久之也失去了競爭力跟營業額。 
再者家庭照顧假的界定要怎樣才算數?已有些企業私下開始醞釀「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狀況,最近大甲有間公司要積極擴廠招募新血,一聽到要施行家庭照顧假,業者大嘆準備要跟外勞仲介接洽,要改引進外勞員工。 
至於中高階主管部分也召開會議,要求若是基層員工放假的話,就必須親自下去貼補人力,絕不能讓公司空轉。 
勞動部長郭芳煜今天在立院報告指出,會朝著「有薪家庭照顧假」的方向討論及規畫,但他指出,對象要放多寬,包括什麼事由可放假,以及有薪天數等,都還沒有定論,還要再討論。他強調,全世界家庭照顧假樣態有很多,有的無薪支付,也有部分由雇主給津貼。 
依目前家庭照顧假規定,家庭照顧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全年以7日為限。但現行公務人員一年有5天有薪(全薪)家庭照顧假,勞工雖有7天,但併入事假計算、無薪。 

資料來源: 聯合報105.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