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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外勞溢繳就安費 退費有新方法

 

 在台外勞人數突破60萬人,外勞雇主按月繳就業安定費,2015年總額高達151億元,但有些情況下會發生溢繳,這個月開始隨帳單會檢附溢繳通知暨核退申請書,已有1800多名雇主順利退款。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表示,依《就業服務法》第55條及《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46條之2規定,聘僱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0款規定工作(藍領外勞),應向就業安定基金專戶繳納就業安定費,若是外勞連續曠職3日失去聯繫或聘僱關係終止,經雇主依規定通知而廢止聘僱許可,不須再繳費。 
目前聘僱1名外籍看護工每月要繳交就業定費2000元,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可免繳,此外,家庭幫傭5000元,一般產業外勞2000元,若是以外加就安費附加配額,5%以下每人5000元、5%至10%為7000元、10%以上9000元;至7月底,國內產業外勞有37萬人、社福外勞23萬人,就業安定費累積成就業安定基金,主要用途在改善國內就業環境、協助就業等。 
跨國勞動力事務中心主任邱月雲說,外勞雇主會按季收到就業安定費帳單,依單繳費即可,通常是繳款到聘僱許可屆滿或廢聘許可前一日,但有可能因外勞資料異動或雇主重複繳款等緣故溢繳。 
現在除了會以信函通知雇主退還溢繳費用,8月起,若雇主溢繳就業安定費,就會隨著就安費帳單檢附「溢繳就業安定費通知暨核退申請書」,告知雇主可選擇扣抵下期費用或馬上申請退還。詳情可電洽:02-89956000。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105.08.24